6月13日,据揭阳市公安局消息,2022年6月5日-11日,揭阳市接报电信网络诈骗警情32起,其中治安警情5起,刑事警情27起。刷单返利类诈骗下降趋势明显,环比下降69.23%;榕城区下降趋势明显,环比下降55%;被骗人数男性14人,女性18人,平均年龄32.76岁;被诈骗金额最高28.83万元,最低360元。其中,电诈警情高发镇街为:普宁洪阳镇(3起),普宁流沙北街道(3起)、榕城东阳街道(2起)、揭西金和镇(2起)、揭东锡场镇(2起)、惠来惠城镇(2起)。
据统计,该阶段揭阳市反诈骗中心共处置预警信息46405条、处理咨询电话283个、审核平台案件29起、查询资金账户47个、止付资金账户157个、冻结资金账户87个。高发诈骗类型主要有以下8种: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9起)、冒充电商物流客服(6起)。虚假购物、服务(5起)、刷单返利(4起)、贷款、代办信用卡(3起)、投资理财(博彩)(2起)、其他(3起)。
“刷单”一词,相信很多网民并不陌生。今年6月6日,揭阳揭东埔田的徐某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在手机看到微信群有人发布刷单广告,后便通过群聊中的链接下载安装“*璨”APP,并按照该APP客服的引导进行刷单。6月5日、6日,徐某在对方的诱导下通过“*璨”APP和对方发来的网址进行刷单,在前两单成功提现本金和佣金后,对方向徐某发送连单任务,称需要将后续多单刷单任务完成后才能返款。徐某在对方的诱导下先后通过向对方提供的微信收款码、银行卡账号转账51000元,后对方以徐某操作失误导致银行账户冻结为由,诱导徐某多次转账至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共121254元,转账后对方仍以各种理由要求继续转账,徐某才意识到被骗,共计损失人民币172152元。
类似骗取信任诱导受害人汇款的案例还有普宁池尾街道市民刘某一案。5月9日21时许,普宁池尾街道的刘某到派出所报案称:其于当日9时许接到一自称某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的电话,称刘某涉嫌犯罪需配合调查。后刘某在对方的引导下通过添加对方的QQ进行远程语音,并向刘某发送相关证件及案件文书骗取刘某信任。后对方以清查刘某名下资金为由,诱导刘某将微信、支付宝中的资金共32322.67元提现到刘某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中。在提现后,对方又以冻结资金为由,让刘某通过一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同时让刘某提供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在填写信息后,对方又以刘某取保候审为由继续要求刘某缴纳68000元,刘某因没有资金后便没有继续操作,之后刘某到银行查询账户余额,发现其名下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中的32300元都被转走,并被对方拉黑联系方式,刘某发现被骗,遂报警。共计被骗32300元。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刷单是违法的,国家法律法规、电商平台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低投入、高回报”的好事是不存在的,要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确保付出得到回报;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不要轻易点击或扫描,涉及资金的更要慎重,时刻保持互联网安全意识;如不幸被骗,请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110求助。
【记者】唐楚生 张冰纯
【通讯员】杨静文 程羽
【作者】 唐楚生;张冰纯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