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检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以集安市人民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积极推进此项工作。11月9日,集安市检察院正式为9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检察官助理聘书。

据了解,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的积极探索,也是主动接受监督、推进阳光检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聘请的兼职检察官助理,分别来自集安市水利局、林业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单位,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有效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为办理专业性强的各类检察案件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技术支撑,促进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

通化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试点工作,将进一步强化与相关行政机关、金融管理部门的配合协作,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等专业化办案能力,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通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实习生 冯竞莹
图片来源于通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