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姜某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一案,法院以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姜某某拘役五个月,罚金五千元。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我市首例利用互联网犯罪案件。

2017年2月,姜某某利用腾讯QQ群创建了名为“呼伦贝尔足疗技师兼职”的招嫖、卖淫群(并担任群主)。截至2017年8月,该群内共有群成员412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姜某某明知群内多名成员利用该QQ群多次发布招嫖、卖淫、介绍卖淫的违法犯罪信息而不予制止,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7年12月,经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法院对在该群内发布卖淫、招嫖信息的4名涉案人员作出拘役至有期徒刑不等的判决。
该案的成功办理,对切断我市网络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压缩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空间,为林城百姓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起到很好的法制教育作用。

检察官提醒:
群主建立违法犯罪的网站、通讯群组,对群成员发布信息负有管理义务,怠于行使管理职责或者放任群成员发布违法信息,将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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