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星:爱岗敬业促和谐
来源:【广安日报-广安在线】
人物简介
蒲星,1977年出生,现任广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蒲星先后在企业、部队、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等多个岗位履职,他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和“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工作作风,为平安广安建设作出贡献,3次荣获市委市政府“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和市委政法委“小平故里忠诚卫士”等荣誉称号。
勤奋工作,忠于职守作奉献
蒲星从一名企业工人,成长为市司法局中层干部。参加工作以来,他的身份有了变化、岗位有了调整,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工作作风未曾改变,他对每一份工作都认真负责、精益求精,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坚决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020年以来,蒲星上百次到基层司法所现场办公,指导司法所开展提能升级和示范创建活动。在他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创建7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2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司法所”、20个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全市司法所依法治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人民调解“广安模式”在创建“枫桥式司法所”过程中得到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得到上级肯定。
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有担当
2019年机构改革,蒲星调入市司法局工作。走上新的岗位,面对“中年危机”“本领恐慌”,他没有选择“躺平”,而是开足马力投入学习中。通过看书、查资料和向老同志请教,他在短时间内就胜任了新岗位,还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A证。2020年开始,蒲星所在科室新增了牵头开展平安建设、城乡基层治理等多项重要职责,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倍增。他坚决服从局党组安排,出色完成任务,科室多项工作指标排名全省前列。
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守初心
蒲星坚持依法办案、依法履职,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进入公务员队伍以来,他办理过刑事、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等各类案件数百件,没有出现一件错案、冤案,办理的案件经受了历史的检验。他兼职广安市人民调解协会秘书长,同时还是广安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调解员。2021年,蒲星担任彭某与市级某部门争议纠纷案的调解员。调解过程中,彭某一方私下找到蒲星,让他帮忙在计算赔偿时多算一些,会给他“好处”。“这不可能!调解的前提就是合法、公平、公正,更何况赔偿款是国家的钱,不可能没有合法依据就多赔给你!”蒲星对彭某的提议断然拒绝,他马上又给本案其他调解员逐一打电话,提出工作警示,并重申纪律要求。
2019年以来,广安市矛盾纠纷发生率呈每年减少5%以上的趋势递减。蒲星说:“纠纷减少,是社会治理水平和群众法律意识提升的良好现象,说明社会更加和谐了。我也很荣幸为此作出了一点贡献。” (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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