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治市上党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上办发〔2023〕2号)文件,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拓宽基层团干部来源渠道,同时为上党籍优秀在校大学生搭建发挥智慧才干、参与社会实践的平台,增强学子们对家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共青团长治市上党区委决定面向全国高校选聘一批上党籍在校大学生,兼任我区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面向全国高校拟选聘21名上党籍全日制本科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在全区10个乡镇(街道)团(工)委以及教育团工委担任兼职副书记,聘期一年。
二、选聘条件
1.上党籍全日制本科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年满18周岁,户籍地和家庭常住地均在长治市上党区(户口迁至高校的大学生以原户籍地为准);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服务意识强,热心家乡建设,服从团区委和兼职单位管理;
4.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调研、企业实习等活动,且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
5.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①参加团区委或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类志愿服务,志愿时长达30小时以上;
②获得过院(系)及以上表彰奖励;
③在学校、院(系)共青团组织中担任职务或为学生会、班级干部;
④获得长治市上党区2022年“青春兴晋”大学生“返家乡”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大学生荣誉;
⑤能够熟练用运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三、工作内容
1.寒暑假期间到兼职单位协助开展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2.承担团员到村(社区)报到工作,建立信息台账、微信塔群,日常联系上党籍大学生,发挥联络员作用。
3.在校期间,线上配合兼职单位团组织做好智慧团建系统运维、完成基础团务、策划团青志愿服务等活动。
4.完成团区委和兼职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保障
1.购买保险。团区委为每位兼职人员购买兼职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兼职费用。兼职人员不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兼职单位要积极为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选拔聘用
团区委将联合兼职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拔聘用,并颁发聘书。
六、工作考核、激励
工作期满、考核合格者,可将参与团的工作和活动情况纳入志愿服务内容,由团区委联合兼职单位出具工作实践证明。经兼职单位推荐,表彰一批表现突出的优秀大学生,向学校、院(系)团组织发出表扬信,并优先参与各级“两红两优”评选。
七、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17日
2.报名方式:点击下方链接下载并填写《长治市上党区基层团组织兼职副书记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或图片,采用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邮箱(tw560066@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名职位+姓名+学校”。
3.报名注意事项: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意向岗位报名。
①人员确定:团区委联合兼职单位通过面试了解报名对象综合素质,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并按照就近原则安排至各乡镇(街道)团(工)委以及教育团工委。
②拟入选人员名单、岗位分配等相关信息将在各媒体平台发布。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团区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355-5600066)。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为拟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反映相关问题影响任职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开展工作的,视作自动放弃。
共青团长治市上党区委
2022年2月24日
来源:上党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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