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有人通过手机在网络上做兼职,但网络兼职也存在风险。近日,淇滨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大学生因网络兼职被起诉的案件。
被告王某系在校大学生,其在网络上发现有某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内容为用个人信息注册淘宝店铺等方式可以赚钱。为了做兼职补贴家用,王某便与该网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按照对方的提示进行淘宝店铺注册,并将账号、密码、银行卡、身份证信息等透露给该网站的工作人员,该网站向王某支付了一定的报酬。后该网站使用王某注册的淘宝店铺账户在淘宝网上售卖无人机。
原告杨某在“双十一”优惠活动时,在该店铺购买了一架售价为1分钱的无人机。但付款后该店铺并未发货,而是直接将收取的货款退回给杨某,并拒绝发货。杨某通过查询淘宝信息了解到店铺已闭店,店主为该案被告王某。杨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将王某诉至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赔偿杨某一定数额的补偿款,杨某向该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寻找兼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兼职信息,要通过正规渠道签订合法劳务合同,以免掉入骗子的陷阱之中,给自己的财产甚至人身安全带来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