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自己辛苦工作,只需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注册网店,将店铺及银行卡租借给“公司”,每天就能赚300元钱。外卖送餐员轻信网络“招兼职”广告,结果自己因“帮信罪”成了网逃。

10月11日,张某在微信群中看到一条“招兼职”广告称,将注册的网店账号租给对方,无需其他投入便可挣钱。张某心想这么容易就能得到比自己辛苦工作赚的钱还多,于是就根据广告提示主动添加了客服微信进行沟通,客服向张某承诺:只需要张某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注册网店,并将店铺及银行卡租借给他们公司,每天就能赚300元钱。
张某开始还将信将疑,但在对方提供了合同协议及备案证明材料后便彻底相信。其实,所谓的租借店铺及银行卡,正是不法分子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手段。张某因此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山东警方上网追逃。
10月18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东方红分局青山派出所民警联合刑侦大队通过对张某信息进行研判,得知张某在东方红林业局从事送外卖工作,便通过电话与张某取得联系,向其讲明相关法律政策,让其主动投案。在民警的规劝下,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待山东警方解回。
记者:王铁军
来源: 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