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并实施,旨在充分发挥毗邻京津的区位优势,完善人才引进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柔性引才,助推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建设。
柔性引才是指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在不改变引进人才的户籍、档案、社保、人事等关系的情况下,吸引高层次人才到石家庄市工作或创业的人才引进方式。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政府引导、市场配置,面向京津、放眼全球的原则,聚焦全市发展大局,重点引进“4+4”现代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人才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每年在石家庄市工作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1个月。对设在市外的研发机构全职聘用人才,工作时间按全职计算。
据了解,实施办法提出明确了五类柔性引才方式,其中提到支持用人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担任外部董事、兼职教授等职务。吸引京津等外地人才利用周末或节假日等业余时间,来石家庄市或通过远程形式提供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推广、项目开发等方面的智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