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设备维护工”的工作
简单易操作
每天有800-1000元的薪酬
你心动吗?
前不久,就有两名男子
为了这份高额的报酬
在明知违法犯罪的情况下铤而走险
结果才干两天
就被警方抓获
……
2020年6月19日20时许,在金湾区某小区的一户出租屋内。正在“维护设备”的王某超(男、31岁)和林某康(男、23岁)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控制。

民警现场查获的网络设备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超和林某康交代,两人之前在东莞经营彩票店,后因经营不善便来珠海找工作。
一天,两人在网上发现有人发布信息,寻找设备维护人员,一天就能有800至1000元不等的工资。心动的他们立刻通过网络联系“老板”,结果发现“老板”身处境外,工作要求是他们需要自行购买、安装网络设备,并经常变换位置,协助进行网络电信诈骗。
在可观的薪酬诱惑之下,明知自己的行为不合法的情况,两人依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这才运作了两天,警察就来了。
目前,王某超和林某康二人已被金湾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月入过万的 “设备维护工”
他们维护的“设备”,其实是一种新型通讯产品,通过简单操作就可以实现远程控制、使用手机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接听电话等,一根网线就能让最多256张电话卡联网。

这个“黑科技”出现后,迅速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好工具”——只需一个行李箱大小的空间,就能为境外诈骗团伙在国内搭建起一个行走的电话转接机房。在这些“设备维护工”的掩护下,幕后的诈骗集团就可以狡兔“千”窟,随时随地“金蝉脱壳”,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查。
所以
这不是简单的“维护设备”
而是“违法犯罪”!
绝对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
市民朋友们在网上寻找兼职工作时,请务必要通过正确的渠道,切勿以一时的贪念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也请大家警醒:
不管诈骗分子的手段如何变换,都离不开索取银行卡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的关键环节。
凡接到类似信息或者电话,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核实,坚决做到不轻信、不汇款、不转账。如遇诈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协助警方开展侦查,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素材来源:珠海公安
本期编辑:张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