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印发《关于开展退离休干部聘用、兼职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旨在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喊停”退离休干部违规聘用兼职问题,从严管理退离休干部,严防兼职腐败问题发生。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全州各级各类党政机关退离休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退离休领导人员,时间从2017年6月下旬至7月14日完成,按照“谁聘用、谁清理”的原则,通过全面自查、清理整顿、总结报告三个步骤进行,对聘用的退离休干部,根据“非工作需要一律不聘、已完成临时性工作的要及时解聘、能不聘尽量不聘”的原则,该解聘的立即解聘;对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的退离休干部,在去年集中清理整顿的基础,再清理再整顿,做好立行立改、全覆盖、不留死角。

通知明确,对各地各部门违规长期聘用退离休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退离休干部长期参与机关和单位常规工作的,要立即纠正,违纪违法的严肃处理;确因工作需要临时性聘用的退离休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已完成临时性的及时解聘。退离休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违规兼职、违纪违法的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负责人要签订《责任承诺书》,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的, 推诿拖延、敷衍塞责、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得力,清理整顿不及时不到位,甚至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纳入“12380”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干部群众举报反映。
据悉,去年以来,德宏州全面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减少兼职753人、兼职数量减少1025个。
德宏团结报通讯员 李艳
责编 焦 迪 董绿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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