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旬邑县公安局网警破获一起涉及“网络黑灰产”案件,抓获违法人员卢某,并在其住所查获用于作案的手机三十多部、电脑一台、POS机、电话卡等物品。

经查,卢某系旬邑县某企业工人。为了提高收入,在网上学习相关网络技术,兼职从事网络黑灰产业,先后购买手机、电话卡、路由器等,通过技术手段更改网络地址,利用不同的账号登录下载“小鱼赚钱”、“应用试客”等平台上的APP,刷APP下载量骗取佣金。兼职期间,卢某多次在网上购买微信、支付宝账号及他人身份证等信息用于结算佣金等。为了获取更大利益,卢某还将一部分微信、支付宝账号转卖。卢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警提示:
1.网络兼职与网络黑灰产行业联系较为紧密,常常难以区分,选择一定要谨慎。
2.非法获取、出售微信、支付宝账号等公民个人信息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3.利用伪造设备和身份,骗取私人或企业福利补贴,情节严重的将构成诈骗罪。
(平安咸阳)
(L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