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6月1日起,清退公益性岗位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及以上的人员;从2020年6月1日起,清退公益性岗位工作年限累计满5年及以上的人员;从2021年6月1日起,严格执行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公益岗三年期满退出制度。因此,本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清退,是以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实际年限为依据,而不是其他。市本级公益岗工作满10年及以上且家庭困难人员被清退以后,凡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都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失业保险待遇也能够基本保障家庭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对有求职愿望的被清退人员,还可以提供除公益岗之外的其它形式(如: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培训及创业担保贷款等)的就业援助。
感谢您对我市就业援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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