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工资。就《草案》的明文规定来看,海南省导游的基本工资也仅仅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这显然与导游人员特别是高端导游人员的期望值相差甚远,而且还有大量的社会导游人员(兼职导游)根本无法享受到这项政策。
2、带团津贴。据了解,对于带团津贴,海南的全陪导游才会有,也只有少数旅行社发放,外语导游稍高,国语导游一般每团每天50元左右。目前挂靠在海南省导管中心的5600余人,有中级以上导游1800余人,其中不乏高级导游。但其中精通英语的导游只有1100余人,精通俄语、日语、韩语的分别只有几十人左右。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导游带团津贴是很少的,特别是在旅游淡季,导游员多会处于“半失业”状态,带团津贴就更少。
3、小费。在带海外旅游团时较普遍,在国内特别是内地旅游团很少见。
4、社会保险。据了解,目前海南导游分为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兼职导游)两种。前者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后者则将导游证挂靠于海南兴旅导游服务公司、海口市阳光导游管理中心及三亚导游管理中心这三大管理服务机构,其总数超过7000名。海南社会导游无社保是普遍现象,值得欣慰的是,随着《草案》的出台,这一现象正在逐渐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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